1、虞医20xx100号关于调整xx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与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特修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调整临床路径管理委员成员与临床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成员名单。现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附件1:xx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附件2:xx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职责和制度xx县人民医院20xx年9月24日附件1:xx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组长):卢允峰 副院长副
2、主任委员(副组长):韩守礼 医务科科长委员(组 员):陈 英 护理部副主任魏艳玲 药剂科科长 王存立 器械科科长 刘保夫 大内科主任 包中民 大外科主任 崔喜峰 神经内科主任赵秋霞 急诊科主任 姚 萍 消化内科主任高东升 ICU主任朱峻生 神经外科主任薛 颖 NICU主任薛建华 外二科主任李 梅 妇科主任朱玉丽 产科主任侯忠於 创伤外科主任 侯思忠 康复科主任秦红臣 肾内科主任 祝宇飞 肝胆外科主任魏 曦 甲乳科主任 张 坤 骨二科主任吴保民 呼吸内科主任牛根良 感内科主任智建朝 肿瘤科主任 崔美英 大外科护士长王秀英 产科护士长 刘慧丽 NICU护士长 韩 霜 检验科副主任 卢 方 影像中心
3、主任赵翔宇 功能科主任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韩守礼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xx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职责和制度一、工作职责(一)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任主持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会议。(二) 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主任可临时召集会议。(三) 委员会召开会议,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举行。(四) 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需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赞成票应达到会委员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五) 委员会对审议通过的事项负责组织实施,如遇重大变更或较特殊情况,院长有否决权。二、工作任务(六) 根据政府卫生管理部门有关法律
4、法规及相关政策,制订本医院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七) 审核、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根据医疗需要,增设新路径病种。(八) 审核临床路径所需的关键数据、监测指标、考核指标,审议“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提交的有关意见建议。(九) 决议实施临床路径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项目,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十) 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十一) 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纳入医疗机构信息化整体建设,做到有机统一,互联互通。(十二) 制订临床路径管理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由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绩效考核部门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持续改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十三) 组织实施临床路径的相关培训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