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k****s 文档编号:14841 上传时间:2018-04-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 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 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计算机网 络安全及事故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局域网(院内网)的工作人员和连入院内网络的所有用 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院内网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 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院领导挂帅、各计算机单元主

2、要负责人参 与,建立健全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网络安全员, 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院内网的管理部门是信息科,负责院内网的规划、建设、 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 的安全,保障网络信息、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及安 全运行。院内网主结点及二级结点单位必须保证节点设备24小时正 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严禁擅自联入院内网。 四、院内网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信息科负责。院内网的所有 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医院采取 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五、院内网的IP地址由信息科统一管理,按网段分配到各楼

3、宇 与科室,形成计算机用户单元,各单元必须对本网段内的IP地址进 行用户使用分配,逐个落实到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 记表报信息科备案。 六、在院内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 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 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 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 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七、院内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 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 阅、复制和传播有碍医疗秩序和淫秽、色情等不良的信息。 八

4、、各单元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 措施,坚持“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 审查,严禁涉及医院秘密的信息上网。 九、在院内网上严禁下列行 为: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 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不利于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活动。(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 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上网帐号、盗用他人

5、IP地址。 (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不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七)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八)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九)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资源。 (十)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 (十一)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 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十二)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十、院内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 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不健康的信

6、息,发现有上述行为者。网 络管理员或用户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信息科。 十一、各部门、下属科室有关领导和网络管理员等应认真做好本部门上网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级领导、有关部 门、下属科室,特别是各科室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其科室其 他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 发现问题要加以引导、及时处理解决。 十二、处理办法: (一)有以下违反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 1、违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 后果的; 2、没有网络管理人员在场或不听网络管理人员劝告而擅自在 INTERNET或院内网内下载资料的; 3 3、擅自安装任何移动存储器设备的;

7、4、擅自使用来历不明的任何移动存储器(如:软盘、优盘、光 盘、移动硬盘等),而使计算机感染病毒的; 5、对因为操作错误而造成计算机无法使用的; (二)对有以下违反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停止使用计算机(当事 人): 1、对违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情节较重,已造成 一定不良影响的; 2、对擅自使用来历不明的任何移动存储器(如: 软盘、优盘、光盘、移动硬盘等),而使计算机感染病毒,导致计算 机无法使用,数据无法恢复的; 3、利用INTERNET网观看有关黄色 网站,影响较严重的; 4、对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联网造 成经济损失,以及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等行为的; (三)对于以下违反行为

8、者,除一、二处理外,还给予经济处罚:1、对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联网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及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通报批评并停止使用计算机, 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处以被盗IP地址或用户帐号所 发生费用五倍的赔偿费; 2、使用不明的移动存储器、打开不明邮件、 浏览网页等途径使计算机感染病毒而造成网络瘫痪、连接故障、影 响全院正常工作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3、对浏览不安全的网 页或打开来历不明邮件而受黑客入侵,而造成医院多台计算机受牵 连,数据无法恢复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科室可以 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2011年5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二级医院评审资料 > 第六章 > 6.5 > 6.5.4 > 6.5.4.1 > C2

copyright@ 2016-2018 素问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ICP备11003041号